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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這個話題已經退燒許久...不過大家的消費券不知道如何運用呢?
3600元的消費券,以目前實質上花費我花了1600吧!!過年時候花了一千元買了一雙克拉克的休閒皮鞋,然後其餘3張200都搭配現金去買其他東西了。所以身上還有2000元的消費券在手,不過還沒想到要作哪些花費,不過呢?既然政府花了3600給我,我也不吝嗇當然要也捐一些給政府阿。
一張超速罰單價值 1600元
一張安全帽帽扣未扣 500元
更換駕照 200元
汽車驗車 4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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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計 2750元
好吧!!從一月份到現在貢獻給政府的監理單位金額達到2750元,所以咧,政府實際給我還不到1000元呢!!!
因為這些款項無法用消費券支付,所以只能看著白花花的鈔票就這樣飛了....
然後咧~~又準備到繳稅了季節了,去年因為薪資有增加,我想今年要比去年多繳一點錢了(重點投資的資金全都虧錢阿!!!)然後還要繳汽車的燃料稅+牌照稅
這下子政府發給的3600銷費券,我就不知道還要多出多少給政府咧!!!
看來看去,就屬那些不用繳稅又有錢拿的人,是最有福利可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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